综合科召开护理创新项目管理会议

- 编辑:5moban.com - 18

如果我们把它变成长期的趋势,我们很多的政策制定会带来长期的负面效果。

然而警方调查时却发现这起案件早已结案,强奸杀人的罪犯聂树斌10年前已被执行死刑。刑事案件这样,民事、商事、行政案件的错案也有类似问题,因为这类案件的证据,大多数都可以有多种理解,法官解释起来得心应手。

综合科召开护理创新项目管理会议

于是全国媒体大哗,一时成了典型冤案。第三,如果出现疑罪,或者疑罪比较多的情况下,事实有很多疑问的情况下,我们到底是从民意还是从事实?不管将来有关观念的改变或者更新发生到什么程度,审判机关必须要严守,无论是死刑案件还是其他案件,审判机关作为一个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严把事实关,确保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正因为如此,法院对刑事案件都是高度重视的。只是那一次,大声说出来了。而这些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一旦盖了大印,就不是某一个人的事,而是这个机关的事。

这就是围绕冤案的一种博弈,往往以在押人的失败告终。第二,要用司法的手段来保护人权、保护无辜,那么就要有一个选择,出现疑罪的时候是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轻。但问题是当驱使一个正常人去作恶的是一种制度时,这背后的制度是否应为此承担起责任?事实上,吴英案之所以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其纠结处正在于此。

2012年1月18日下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在此,国企能理所当然地从银行借贷,而大量民企即使付出高利息也不能,这难道不是典型的经营歧视?而与任何受管制的市场一样,对民间借贷市场的打压,非但不会促进民间借贷的健康发展,反而只会产生寻租腐败。但问题是当驱使一个正常人去作恶的是一种制度时,这背后的制度是否应为此承担起责任?事实上,吴英案之所以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其纠结处正在于此。不管她是搞金融欺诈也好,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好,她的行为已超越了法律的红线。

吴英曾表示过,是她在向银行贷款无门后才转向以高利息吸收民间资金的。虽然如此血祭演变成吴英个人之悲剧,但倘能如此,倒也未免不是国家和民众之福。

综合科召开护理创新项目管理会议

但当像吴英一样的重大案件出来时,政府不是对制度进行重新设计,而是以一人之死来试图吓阻住问题的再发生,其效果势必将会有限。官员之所以会参与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公权力,同时在中国,政府代表的就是信誉。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许将为拖了近两年之久的吴英案画上了一个休止符,但此休止符注定将不会圆满。有人认为,至此吴英生之门已被堵死。

在此案中,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事绝非子虚乌有,而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将吴英绳之以法也并无厚非。因为此吴英案或许已了,但彼吴英案仍将会出现,到时法院是举起屠刀,还是在舆论压力下立地成佛?有人说吴英案正处于中国金融制度变革之前夜,吴英若死乃制度变革之血祭。进入专题: 吴英案 。当吴英以高达6%的月息吸收公众存款时,应当没人会相信这个神话,但最终有人却参与了,这些参与的人正是官员。

由此可知,吴英案,是个案又非个案,是个人悲剧,亦是制度悲剧。民间借贷之所以屡禁不止,不在于民间借贷有多么的可恶和卑劣,而是在当前的融资体制下,民营经济要找到自己的发展之路必须仰仗于民间借贷。

综合科召开护理创新项目管理会议

数据显示,目前民营中小企能从银行借到款的仅占一成。这一悲剧对中国转型期的意义,正如著名经济学家韩志国所点评的,吴英案表明,中国到了金融垄断与市场经济发展对决的转折点,发展诉求与制度对决的转折点,正义观念与威权观念对决的转折点。

2012年1月18日下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不管最终吴英能否起死回生,以及生还后受到多大的处罚,毋庸置疑,吴英必须为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有了政府信誉做担保,有了公权力做后盾,吴英的游戏自然就能玩下去。如果银行没有对私企放贷的种种限制,如果政府给民间借贷以充分的发展空间,吴英势必不致于此。但无疑,官员寻租、吴英行骗这些恶之花盛开是有了适合其生长的土壤。事实上,在吴英案判决之后,丽人集团董事长又已被刑拘。

对此,政府事实上也是半睁半闭但即便是传闻,也表明该案件的审判需要慎重——事实上,这个案件的二审确实慎重:一审结果于2009年12月18日作出,但是二审判决直到2012年1月18日作出。

那些将资金投入民间借贷市场的主体,应该想到今后会有这样的结果吧?刑法中之所以要对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进行定罪量刑,就其本意而言,是为了保护国家和私人的财产。因为任何行为都会有风险,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风险,各个利益主体对风险作出判断,然后享受不同的收益。

第一桶金从哪里来?在当下中国,对于绝大多数的人而言,第一桶金最大的渠道主要是两个方面:原始积累和银行借贷。进入专题: 吴英案 。

据说吴英集资案中的不少债权人是当地权势人物,并且在这个案件立案之后法院未作判决之前,吴英的本色集团的资产就遭到了非法处理。有人说吴英之所以被判死刑,是因为其知道了太多的消息,有媒体报道,在公开宣判时,有法官说"吴英检举揭发他人,经查均系其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而向他人行贿,依法不构成重大立功。一个好的非法集资的惩罚,可以有两个选择:要么是宽金融准入,重刑罚;或者是提高金融准入,轻刑罚。原始积累的弊病在于周期太长,而银行借贷需要抵押品,这往往是绝大多数的创业者无法提供的。

在这个悲剧背后,我们看到了正规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挤压,法律对民营经济的无奈。被公众所知悉的温州模式的资金来源,就是来自民间借贷----在俗语中往往被称之为高利贷。

一旦吴英留下,那么可能会引起当地政坛的地震。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吴英就是这种制度下的悲剧产物。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谁都未曾想到,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结果会在1月18日宣布宣判,更让人想不到的是浙江高院驳回了被告人吴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最高院复核。于是,民间金融就成了绝大多数创业者的第一桶金。民间借贷的利息之所以要高于银行利润,其理由也不复杂,因为物以稀为贵----在正规金融不能够提供资金的地方,钱就更加值钱;同时,民间借贷往往没有抵押,一旦借款成为坏账,那就意味着借款人颗粒无收,所以,更高的利息往往意味着更高的风险。但是在金融业的严格准入制度下,无论怎么看这个制度都像是为了保护国有银行的利益,而非考虑民间社会的利益。

当然,所有的这些在未得到证实之前,都只是传闻而已,甚至还带有浓厚的阴谋论的色彩。但是是不是因为有损失就该关闭民间金融?在我看来并不一定。

因为没有资产作抵押,一旦此笔借款无法收回,那就意味着很多人会因此而导致损失。但现在的法律却是选择了最坏的结果,即高准入、重刑罚,在这样的结果下,民间能够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的概率越来越低,铤而走险,只能提高借款利率,但是这样的结果却只能让越来越多的人违法甚至犯罪。

"公众之所以要质疑这个判决?据说,吴英案可能涉及到浙江不少地区的官场黑幕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结果一出,媒体哗然,公众的反应几乎是一边倒——微博上到处表现出对这个判决的质疑